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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在网上发帖称“鸿毛药酒是毒药”,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抓捕。谭秦东所涉嫌罪名为“损害商品声誉罪”,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,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,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。
鸿茅药酒作为药准字药物,在各种媒体大肆广告,宣传的功效接近于治疗百病,其67种中药组成缺乏临床依据和药理毒理试验数据,对适应人群不加筛选,单单酒精就不适合心律失常和高血压病人长期饮用,可能导致心脏骤停或衰竭、脑出血而直奔天堂,何况其中不少毒性大的中药,长期服用的肝毒性和肾毒性不明,从某种意义说他是毒药并不过分。
我关注的并不是这个案件的跨省追捕问题,只要具备案件管辖权,跨省追捕是极为常见的侦查手段。
鸿茅药酒到底是药还是酒?有没有广告宣传中的那种疗效?——这是我关注的问题。我们要保护为了真相而说真话的人。
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,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,违法次数达2630次,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。
的确,谭医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,特别是在网文的标题中使用了“毒药”一词。但是,表述不妥,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界限,应该判然有别。
警权动用应当谨慎,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,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,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。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-删贴解决的问题,一脚油门踩到死,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,是否妥当?
这下好了,我们都知道是毒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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